7月16日,市住建局在局515会议室召开全市绿色建筑和建设科技工作条线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20年度全市绿色建筑工作完成情况,并分解了2021年目标任务分解情况及通报了上半年各县区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并宣贯了《关于推进碳达峰目标下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明确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配建要求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会议由局绿色建筑与科技处处长李新忠主持,由局总工程师严欣春总结讲话,各县区住建局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分管领导,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和质监站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由绿色建筑与科技处通报了2020年度全市绿色建筑工作完成情况。2020年,全市完成新建建筑节能面积813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热面积564万平方米,新增浅层地能6.7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3.38万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设计标识3项共21.58万平方米(二星级),新增绿色建筑运营标识1项29.5万平方米(一星级),新增能效测评标识项目10项,新增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分项计量项目14项,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总竣工建筑的比例达96.5%,节能量8.3万吨标煤。
会议强调,绿色建筑考核已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任务中,其中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是高质量发展指标中的重要一部分,我市从2015年推动绿色建筑工作以来,已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同时,习近平主席提出的“3060”双碳战略以及省住建厅《关于推进碳达峰目标下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都成为了未来建筑领域发展的重点,各县区应积极推动建筑节能领域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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